与会人员对该初稿涉及的有关重大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讨论,重点围绕调整范围、职业打假人、预付式消费、举证责任倒置、“三包”规定、网络消费纠纷处理,以及快递、旅游、精装修商品房、金融消费行业规范等方面,从存在的问题到如何进一步规范进行了热烈讨论。
省人大法工委副主任尹林表示,原浙江省《实施办法》有众多亮点和创新,此次立法修订仍然要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的原则,要围绕目前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新兴消费领域的问题,以及过去长期存在的一些老问题,体现出浙江特色。同时要在修法过程中处理好、立法和地方立法权限、《消法》与《侵权责任法》《合同法》《行政强制法》等相邻法的关系,平衡好消费者、经营者等相关利益方之间的关系,以及立法的操作、问题。
浙江省、副局长马剑平对下一步工作提出3点要求,即:要从精炼、有特色的角度来考虑设计本次修订;要立足于实际,使法规具有可操作、;对广大消费者反映的维权热点难点问题,要作为下一步重点调研方向。图为论证会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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