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山/金陵晚报记者徐苏宁
近日,市人社局向全市各级人社部门发出《关于切实做好夏季高温期间劳动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记者了解到,南京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夏季高温期间劳动者权益保护工作,涉及高温津贴是否发放到位等。
《通知》指出,用人单位要严格执行高温期间作业的工作时间规定,采取合理安排工作时间、轮换作业、适当增加高温工作环境下劳动者休息时间和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室外作业等措施,保障高温期间劳动者的休息权利和身体健康。
《通知》还要求各用人单位及时向符合条件的职工发放高温津贴。今年5月,江苏省人社厅下发通知,自2018年6月1日起,江苏高温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200元调整为300元,支付时间为6—9月,为期4个月。《通知》强调全市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要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启动“劳动监察维权绿色通道”,对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拒不按规定发放夏季防暑降温费、高温下强迫劳动者劳动等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做到“快处快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