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晚报记者 叶智勤 通讯员 陈葳葳
如何切实加强保护台胞的权益?近年来,市台办和市中院积极探索,先行先试,建立健全涉台纠纷调处机制,优化涉台维权服务工作,创新设立“台胞权益保障法官工作室”。
据了解,法官工作室以“贴近台胞、预防纠纷、指导调解、方便诉讼、维护稳定”为原则,搭建、与台胞之间沟通的桥梁,畅通台胞求助服务渠道。
台企某海洋渔业公司诉福州某贸易公司涉嫌合同、一案引发纠纷,涉案金额近200万元。该公司负责人多次向这家贸易公司催讨,均无果而终,于是向公安经侦部门求助。因为案情复杂,警方立案3个多月后,没有明显进展。
在市公安局、马尾区、等有关部门通力协调的基础上,去年5月,福州市台胞权益保障法官工作室会同市中院民四庭、市台办台胞权益保障中心有关人员,对两家公司进行疏导沟通,讲明相关法律问题。、终,双方当事人签订还款协议,握手言和。
案例点睛:
福建省实施《、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保护法》办法的第二十一条规定:台湾同胞、者的人身权、财产权和台湾同胞、企业的合法经营权受法律保护。
第三十条规定:台湾同胞、者与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之间发生的与、有关的争议,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的,或者经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依照合同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当事人未在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依法向人民、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