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判决中认定央视动画享有95版动画片、13版动画片的著作权,对两版动画片中的三个主要人物形象享有著作权。通过对比杭州公司授权生产、销售的玩偶形象与央视动画主张权利的涉案动画形象,二者明显一致,杭州公司抗辩提出的权利依据,均没有事实基础,、不能支持其享有权利基础的抗辩主张。故可以认定杭州公司授权生产、销售的玩偶形象使用了央视动画主张权利的作品,显然侵犯了央视动画对涉案作品享有的著作权。
此外,对于央视动画提出的共计280000元的赔偿数额,、综合考虑到杭州公司获得权利的途径、使用涉案人物形象的时间等因素,具有合理、,判定予以全额支持。对于涉案产品杭州公司和北京时代佳丽商贸有限公司须进行下架、停止授权生产、销售行为。
20多年以来,、电视台央视动画投入大量人力物力,悉心打造大头儿子一家动画品牌,并使之成为、家喻户晓的动画明星。、电视台央视动画一直享有《大头儿子和小头爸爸》动画片三个主要人物形象的全部著作权。
此次央视动画在北京的胜诉,再次明确了央视动画对动画片《大头儿子和小头爸爸》及动画人物的著作权。北京朝阳、的判决彰显了法律的公平与正义,说明我国司法环境对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极大加强和进步,充分体现了著作权法中鼓励原创与创新的立法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