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不赡养怎么办?”“、被骗的钱还能追回来吗?” “我的遗嘱有效吗?”……8月26日,南京首家由社会力量筹办的“金陵老人法律权益保障中心”成立,7位职业律师为近百名老人答疑解惑。
吃穿不愁,维权发愁
保障中心开门当天,南京市民韩良成就带着王奶奶的嘱托上门求助。韩良成是社区志愿者,其所在的小区里有一位90岁高龄的独居老太无儿无女,只有一个侄孙。侄孙曾表示愿意为王奶奶养老送终,王奶奶便把自己名下唯一的房屋转赠与他。没想到,房子过完户后,侄孙对王奶奶的态度却急转直下。“前天,侄孙还动手打了王奶奶。社区当即报警,并协调社工上门对侄孙做了思想教育。现在王奶奶只有一个想法,把房子要回来,但她一个老太太,出门都困难,要到哪里讨说法?只好央求社区帮忙。”听说有专业的法律权益保障中心,韩良成赶忙来求助。
北京市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苏聪聪接待了韩良成。律师的解释是,根据《合同法》第192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王奶奶是一位孤寡老人,侄孙既然与王奶奶有协议,那么就有扶养她的义务,侄孙伤害王奶奶人身安全的行为已经违反了上述第二、三条,王奶奶可以撤销对侄孙的房屋赠与,把房产恢复至自己的名下。
听了律师的一席话,韩良成表示要赶紧回去告诉王奶奶,告诉她法律能帮她撑腰。
“像王奶奶这种被‘欺负’、被‘欺骗’,甚至被‘欺诈’的情况,在我们服务的老人中屡见不鲜。”南京携才养老产业服务公司负责人郭恩斌表示,眼下很多老人吃穿不愁,生活已经能够得到较好的照料,但遇到、、家庭纠纷等侵权事件,都不知道如何维权,甚至怕家丑外扬,而不愿意求助于人。携才是南京、大的老年助餐机构,年服务老人达120万人次。
老年人成被侵权的“重灾区”
79岁的刘修弟老人有6女1子,由于没有退休金,她的赡养费却要靠自己一家家上门要。她眼下一直在助餐点吃饭,遇到难事不找子女却只求助于助餐点的服务员。“好像找到了‘娘家人’,让我感觉有依靠。”老人给记者看了自己的手机,里面存了好几个助餐点服务人员的电话。
苏聪聪告诉记者,近几年,涉老案件数量正逐年上升。他们所仅今年就承接了67起老人权益受侵案件,目前已结案54起,胜诉51起;接受日常咨询、提供法律意见、参与调解共321人次;通过诉讼和非诉讼途径帮助老人挽回的经济损失高达1650万元。这些涉老侵权案件中,侵权案件占比31%,房屋纠纷、财产分配、遗嘱纠纷占比25%,金融骗局占比18%,其它类型案件占比3%-4%。“张奶奶被骗138万元。因为她相信一个天津的、项目每年能有50%的利息,还可成为股东,没想到、都打了水漂。还有一位方爷爷,相信保健品能治疗灰指甲,被骗数万元。”
损害老年人权益的事件花样百出,防不胜防,老年人成权益受侵害的“重灾区”。“我们有能力‘爱护老人’,却没有能力‘保护老人’。”遇到老人如此多的求助,郭恩斌下定决心寻求专业帮助,遂与北京市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联合成立老年人法律权益保障中心,希望通过专业平台,帮老人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权。
社会力量探索维权新路
刚刚在安徽省地方法庭立案的一桩涉老侵权案件让盈科(南京)律所合伙人朱殿虎印象深刻。南京一家养老院委托他们为一位88岁的老人维权。老人女儿在外地,其在南京白云岭的一处房产要变卖,为了方便,老人委托安徽的远房亲戚代卖。房子卖了475万元,但房款却打到了亲戚的账户上。老人几次三番要不回来,、后只能请养老院出面请律师。
“这类侵权案件的一大特征是,被侵害老人都是高龄、弱势、甚至失能失智。”朱殿虎表示,眼下建立一个专项的老年人法律维权中心势在必行,今后凡老人遇到居住、养老、遗产、医疗等纠纷,都可以打电话到中心,能有专业律师接受免费咨询。
“我们虽然已经出台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江苏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等法律法规,但还缺少主动拿起法律武器的能力。”朱殿虎介绍,他们正在与南京的一些养老机构、地方、商谈,探索三方联动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机制。“比如老人的房产,可以由签约金融机构代保管、代出租,增值收益在老人有处置能力时,归老人全权处置;在老人丧失处置能力后,由签约养老机构、、和律师事务所按照老人意愿,依法行使处置权,确保优先用于老人的赡养、健康、抢救等用途,并按照事先签署的合法遗嘱进行财产分配。” 本报记者 唐 悦
本报实习生 张璇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