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李先生在徐州市联东汽车贸易有限公司邳州店购买了一辆红色东风凯普特卡车。然而,刚使用没多久,就发现行驶时车身抖动很厉害。不仅如此,在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后,李先生还发现,车的转向机、轮胎、大梁上的编号均显示制造时间在2014年9月。接到李先生投诉后,记者致电、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得到专家解读:该车车架序列号中第十位的“E”表示该车是2014年出厂的,但合格证上显示该车的制造日期却是2015年9月23日,明显不符。
日前,记者从邳州市消协了解到,经过一系列的取证、和调解工作,李先生的投诉终于有了结果。经、,该车出厂日期为2015年9月,但部分配件为2014年出厂,在邳州市消协的调解下,徐州市联东汽车贸易有限公司邳州店给予消费者李先生2万元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