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的轿车在小区停放,被楼、滑落的冰块砸坏,消费者认为物业公司未尽管护义务应赔偿,遂向、起诉。日前,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审理了该案,、认定,物业公司作为小区的管护单位应承担责任,判其赔偿消费者修车损失。
2016年3月,消费者周某将轿车停在自家小区院内车位中,被小区楼、冰块滑落砸坏,造成车、部及前挡风玻璃损坏。周某认为,车辆停在小区中被砸坏,物业公司未尽管护义务应承担责任。
经协商,周某始终未与物业公司达成一致。2016年4月,消费者周某将其居住小区的物业公司起诉至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请求、判令物业赔偿车辆损失3320元,前挡风玻璃贴膜1200元,赔偿车辆折旧费5000元。
庭审中,物业公司未答辩也未提交证据。
、审理认定, 2016年3月消费者将其轿车停在院内车位中,被小区楼、滑落的冰块砸坏,物业公司向消费者发放停车卡,对消费者行驶物业管理权。
、认为,物业公司是消费者居住的小区物业管理部门,该小区楼、滑落冰块造成了消费者车辆损坏,物业公司未证明其无过错,其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消费者要求物业公司赔偿修车款3320元及前挡风玻璃贴膜1200元的主张有事实依据,且符合法律规定,、予以支持。对于消费者要求赔偿车辆折旧费5000元的主张无事实及法律依据,、不予支持。、依据《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判决物业公司给付消费者周某45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