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通江县市场监管局接到群众举报,称通江县城内有人涉嫌经营假冒“泸州老窖”“国窖1573”等名酒。接到举报后,该局立即开展、,确认窝点位于巴中市通江县诺江镇梨树街,并向县公安局通报情况,联合开展专项行动。
12月14日,通江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和县公安局民警共十余人赶到该窝点,查获“泸州老窖窖龄60年”47件、“泸州老窖窖龄30年”39件、“国窖1573”酒15件、“五粮液”21件、“五粮液1618”酒 3件、“贵州茅台”酒4件、“五粮春”2件、“剑南春”18件、“泸州老窖特曲”10件,共计159件,查获、11枚。执法人员现场对涉嫌假冒酒进行扣押,经各名酒生产企业打假办鉴定,此次查获的900余瓶白酒全是假冒产品。
经、,涉案当事人今年8月租用该窝点从事酒水批发,但未取得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资质,其产品主要销往乡镇超市、日杂店等酒水经销点,部分用于亲朋宴请。因法律意识淡薄,当事人采购、品时未查验供、商相关资质证明,未索要采购进、、,现已无法联系供、商。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