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10月19日,据广西食药监局消息,广西食药监局组织抽检茶叶及相关制品和酒类2类食品163批次样品,其中7批次酒类不合格,不合格原因主要为检出酒精度、甜味剂不合格。
2批次酒类检出甜味剂不合格,分别为桂林溶江三花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极米酒(生产日期/批号:2016-09-27,规格500mL/瓶)检出三氯蔗糖;广西象州县区氏酒厂生产的海福泉纯米酒(生产日期/批号:2014-01-03,规格500ml/瓶)检出糖精钠、甜蜜素。
三氯蔗糖、甜蜜素和糖精钠为具有增加产品甜味作用的食品添加剂。根据食品安、家标准的规定,酒类不得检出三氯蔗糖、糖精钠和甜蜜素等甜味剂。经常食用合成甜味剂超标的食品会对人体的肝脏和神经系统造成危害。
另外5批次酒类均被检出酒精度不合格,分别为:广西巴马年轻态健康长寿产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长寿神寿乡劲酒、宁明县酒厂生产的花山古酒(米香型白酒)、融安县良通酒厂生产的阳峰泉酒(喜庆天下)、柳州市融水县天云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云义酒(其他蒸溜酒)、梧州市惠龙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古龙窖(酒类)。销售企业分别为:江州区兴隆百、批发部、宁明南华批零店、宁明县实用百、店、融安县良通酒厂、融水县天云酒业有限公司、梧州市惠龙酒业有限公司。
酒精度又叫酒度,是指在 20℃时,100 毫升酒中含有乙醇(酒精)的毫升数。酒精度是酒类产品的一个重要理化指标,含量不达标主要影响产品的品质。酒精度不合格可能是个别企业生产工艺控制不严格或生产工艺水平较低,无法有效控制酒精度的高低;也可能是储存时间过长或销售环节滞留时间太久;也不排除生产者的检验器具未准确计量,检验结果出现偏差的情况。
广西食药监局表示,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各市、县(市、区)相关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均已经依法进行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