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新闻网讯 扬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通告称,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执行、食药总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2017年第14期)涉及扬州市1批次不合格产品。
据通告,扬州宝中宝营养保健品有限公司生产,规格为250g/瓶,生产日期为2017-04-10的洋槐蜜不合格项目为氯霉素。经查,扬州宝中宝营养保健品有限公司共生产上述食品300瓶,已全部销售。针对该企业生产不合格食品的行为,高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企业改正,并依据《、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对企业处以没收违法所得803.72元;罚款150296元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为邮市监案字〔2017〕2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