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第三季度,全市消协系统共接待消费者电话咨询1766人次,受理投诉385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82万余元,消费者得到加倍赔偿0.3万元。
投诉、质分析:在所有投诉问题中,质量问题占40%,合同问题占15.32%,售后服务问题占13.51%,安全问题占3.12%,虚假宣传问题占1.82%,其他问题占23.12%。产品质量、合同问题、售后服务仍是引发投诉的主要原因,占投诉总量的68%以上。
投诉类型分析:在所有投诉问题中,家用电子电器类占25.71%,日用商品类占10.39%,食品类占9.87%,服装鞋帽类占9.61%,生活、社会服务类占8.83%,其他商品和服务类占5.97%。投诉类型前五名的投诉数量,占投诉总量的64%以上。
日用商品类投诉涉及的问题主要有:一是商品宣传名不符实。二是消费者对商品质量提出质疑,经营者推诿解决。生活、社会服务类投诉涉及的问题主要有:一是预付卡消费未完结,经营者关门闭店无法联系。二是部分经营者故意不履行“三包”义务,“三包”期限内收费维修。销售服务类投诉涉及的问题主要有:一是部分汽车经销商不履行承诺协议。二是部分经销商服务疏忽,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