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新闻网讯 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8月29日消息,2017年8月9日,该局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安全飞行检查办法》(桂食药监法〔2015〕1号)和《食品生产飞行检查实施工作方案》(桂食药办食生〔2016〕13号)等相关规定,组织检查组对钦州市钦南区建兴食品加工厂(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QS450001040220,生产地址:钦州市钦南区沙埠镇沙埠社区关草塘村蜘蛛启岭)进行了飞行检查,现将检查发现的问题通告如下:
一、未能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包装间正在进行生产的切粉机上放置清洁工具;原料间、洗米桶有虫害现象;现场检查发现脚部消、池未正常使用;未能全部提供原辅料供应商资质材料;提供的小麦淀粉生产厂家的检验报告单为复印件,未标明产品批号及生产日期、取样日期、检验日期、检验结果等内容,且该小麦淀粉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未标明营业期限;未提供原辅料使用记录;成品库内存放有洗衣粉,未依据、质的不同分设贮存场所。
二、未能严格落实产品检验检测制度。检验设备过复校日期;
抽查产品出厂检验报告、进出库记录及现场发、的产品,部分批次出厂时未能提供产品检验合格报告,且有提前出具产品质量出厂检验报告的现象。
三、其他问题。无不合格品处置记录;企业2017年8月9日20点至24点已包装完成的“细细米粉(卷筒粉/小粉)”、“鲜湿米粉”等产品,标注生产日期为2017年8月10日。
检查组已将检查发现的问题书面反馈钦州市钦南区建兴食品加工厂和钦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属地监管职责划分,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钦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钦州市钦南区建兴食品加工厂应按要求认真进行整改,并积极配合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开展的、和处理工作。处理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