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促进全省工程质量安全总体水平不断提升,省住建厅从8月起,开展全省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督查。
督查内容有7个方面:一是各地部署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情况。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督查的通知》和《江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等情况。二是各地贯彻落实、、省工程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规范、文件情况。建立健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和工作体系情况,开展工程质量安全督查情况。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情况,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质量问题及隐患查处情况。三是贯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各地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建设情况,重点核查监督人员、经费保障情况,监督机构和人员考核、培训情况,监督工作开展情况。
四是受检工程企业、项目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建立情况、工程实体质量安全情况及受检项目监管情况,重点检查受检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管理情况、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实体质量情况、模板支架和起重机械等危险、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情况。五是建设、施工、监理、质量检测等有关单位、项目负责人及从业人员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标准、落实质量安全责任情况。六是贯彻落实《全省电线电线产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情况。住建系统开展电线电缆产品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工程建设中使用电线电缆情况,全面排查工程项目是否使用奥凯等“问题电缆”,查处使用不合格电缆情况,杜绝假冒伪劣电线电缆用于工程和建设项目。七是开展施工现场防火安全检查情况。重点检查在建高层建筑施工现场是否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按已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留有消防通道,是否按施工进度同步设置临时满足要求的消防设施,是否采用不燃材料搭设外脚手架,是否建立动火审批手续等。
督查范围及项目包括:对11个设区市采用随机抽查和扫马路方式,各检查在建工程5个,检查对象为住宅工程和公共建筑工程,住宅工程重点检查保障、安居工程和棚户区改造安置工程;公共建筑工程重点检查学校、医院、商场、办公楼等。受检工程形象进度应为主体结构施工阶段(主体结构出地面但未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