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北京发布贯彻落实居家养老服务条
时间:2016-11-25 09:53:10 315防伪 访问量:
近日,北京市民政局正式发布《关于贯彻落实<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的实施意见》,对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做出了部署。
3-5年建成首都特色居家养老体系
根据《实施意见》,北京市力争在3年至5年内,基本建成具有首都特色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为老年人提供就近便利、安全优质、价格合理的居家养老服务。
同时,基本建成覆盖城乡社区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基本完备;基本建成覆盖城乡所有居家老年人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老年人能够就近接受诊疗、用药、护理和康复服务;养老护理员达到2万人。
出台家庭适老化改造标准
《实施意见》提出,北京市将研究出台适应养老需求的适老化住宅标准,按照平房区、老旧小区、新建居住区等不同类型,对住宅建筑、生活服务设施、公共活动场地等进行适老化设计和改造试点。
同时,研究出台家庭助浴等适老化改造标准,由、筹资免费为符合条件的经济困难老年人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配备基本的适老辅具,同时引导和支持家庭对老年人居家设施进行改造。
两区试点失能老人照护保险
《实施意见》称,北京市将逐步提升基层医疗机构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的能力,提升医护人员上门服务的规范、,逐步规范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的医疗和护理服务项目,将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此外,北京市还将积极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培育针对失能老年人的照护服务体系,建立经济困难的失能高龄老年人能力评估和照护服务补贴制度。以海淀区、石景山区为试点,探索开展多种模式的长期照护保险,并适时推广。
制定老年人家庭家政服务标准
根据《实施意见》,北京市将推行“、厨房配送+社区配送+集中就餐”服务体系。通过养老照料中心、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向区域内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引导单位食堂向周边社区老年人开放,引进专业餐饮企业建立区域集中配餐中心等方式,实现老年人就近用餐、营养用餐的目标。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建立特殊困难老年人用餐服务补贴制度。
同时,将研究制定老年人家庭家政服务标准,规范家政服务市场。组织引导养老机构、养老照料中心、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家政服务单位、物业管理企业等入户为老年人提供护理、保洁、助浴、理发、陪伴等居家生活服务。优化96156社区服务平台,通过加盟连锁等方式培育发展养老服务企业和社会组织。拓展“幸福彩虹”老年产品专营店网点,为老年人就近提供优惠优质的产品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