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干意见》强调,要把互联网产业作为“十三五”新经济增长点中的重中之重,实现2020年产业规模超千亿元目标。并提出5年内每年统筹不少于5亿元设立海南省互联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专项支持我省互联网产业发展。《若干意见》出台之后,为了使5亿互联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能够落到实处,2016年8月《海南省互联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发布。
5亿元专项发展资金有去处
《办法》指出,将会采用天使、、风险、、、款贴息、风险补偿、事后补贴奖励、购买服务等方式对项目予以支持。
对于天使、,海南省工信厅信息产业处处长曹世平表示,今年将安排5000万元,以天使、的方式,专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含量高、创新能力强、商业模式新的初创企业和创新创业团队;在创业大赛上获奖的个人或团队可以获得、高不超过500万元的、;在海南省工信厅组织的互联网创业项目路演并获评审委员3/4以上通过的企业或团队,申请100万元及以下天使、的,可审定后实施、。
此外依据《办法》,还将计划安排1.3亿元,设立互联网产业风险、基金,直接、或引导社会资本、种子期、初创期、拥有创新技术与创新商业模式、具有成长潜力的互联网创业企业。在、款贴息方面,计划安排2000万元,引导、合作建立互联网企业融资担保资金池,鼓励和支持、开展知识产权质押、款、股权质押、款、应收账款质押、款和信用、款等。此外,《办法》还对税收、社保补贴等方面给予资金支持。
天使、办法率先出台
针对海南省互联网产业基础尤其薄弱,企业普遍处于种子期和初创期,企业难以获得市场上的资本支持的现状。海南省工信厅采取“、+市场”的政策、天使、模式,由、出资、监管,专业基金公司自主运营,将、产业导向作用与市场专业高效的优势结合起来。按照此思路,海南省工信厅会同海南省财政厅于2016年9月联合发布了《关于海南省互联网产业天使、资金管理实施方案(试行)》(下称《方案》)。
《方案》指出,天使资金实行委托管理,委托海南省股权、管理公司或新组建的海南省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出资主体行使出资人职责。天使资金应该在资金拨付一年内完成全部、,单个项目、期限原则上不超过5年,、高不超过7年,实现退出的本金用于滚动、。受委托的、管理公司每个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需向省工信厅、省财政厅报送天使资金年度运行情况报告,对储备项目库建设、天使资金的、比例、损益情况进行动态分析及自评。
为了保障完全使用财政专项资金,不设抵押担保条件,对单个企业、500万元以内的,不要求资金管理公司跟投,并由专项资金负担项目管理费,保障、工作的基本开销。
对此《方案》中特别指明,天使资金由、管理公司专账核算、专款、,不得用于抵押、担保、股票(被、企业上市后所持未转让及配售部分除外)、期、、房地产、赞助、捐赠等支出,不得挪作他用。闲置资金存放于、,产生的利息收入收归基金专户滚动使用。
受委托、管理公司与注册在海南的商业、签订托管协议,设立专项托管账户。托管、按照资金托管协议约定对托管专户进行管理,每月向、管理公司出具监测报告,并报省工信厅、省财政厅备案;每年定期向省工信厅、省财政厅报备资金托管报告。、托管费及年度审计费在天使资金中按年度列支。
天使资金、项目申报实行常年申报、集中评审。由、管理公司按照相应的议事决策规则进行、,、流程包括:筛选立项、尽职、、、决策、下达计划、、实施。
此外,《方案》还从考核、激励、退出等方面做出了详尽的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