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首部地方法规:故意破坏市容、高罚5万
时间:2016-09-28 10:33:28 315防伪 访问量:
9月27日,《东营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召开。黄河口晚刊记者从发布会现场获悉,该条例是我市获得立法权以来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的第一部实体地方、法规条例,将于今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
该《条例》分总则、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责任、城镇容貌管理、城镇环境卫生管理、法律责任、附则六章,共五十二条。据《条例》城镇容貌管理章节阐述,对毁绿、派发小广告、挖掘道路、施工现场作业,以及流动摊贩等破坏市容市貌的行为进行了较为具体规定。城镇环境卫生管理章节则对环卫配套设施、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装修垃圾、运输车辆、污水排放、修(洗)车站点、餐饮排放油烟等做出了规定。对于市民反应较多的如露天烧烤、饲养宠物等影响环境卫生的行为进行了禁止、规定。
针对“在城镇道路两侧建筑物的、部、阳台外、门窗外堆放、吊挂或者晾晒有碍城镇容貌的物品,封闭建筑物阳台不符合城镇容貌标准,擅自在道路两侧、广场、公园以及其他公共场地等堆放物料”等十项违法行为规定先教育改正,拒不改正的根据情节程度按相关条例处以50元—5000元罚款。对于“侵占、毁坏公共绿地种植农作物、堆放物品,在建(构)筑物外墙、楼道、公共设施、路面、线杆、树木等处张贴、涂写、刻画”等五项较为严重的违法行为规定行为人改正的同时,根据实际情况给予10元—50000元罚款处理。 《条例》发布后,我市将于11月上旬组织开展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学习知识竞赛,让法规深入城市管理者日常工作中,更深入民心,实现监督和执法有法可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