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虑到近年来研究生、招生改革不断深化,教育部提醒广大考生注意相关政策变化。
一是从2017年起,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与医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业务课、科目分别设置,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设“临床医学综合能力”(分中、西医两类)统考科目,医学学术学位业务课由招生单位按一级学科自主命题。同时,调剂录取阶段,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二是为进一步完善高校学生参、入伍优惠政策,鼓励更多高素质高校学生参、入伍,2017年继续安排5000名“退役大学生士、”专项计划,招生高校比去年增加39所,同时进一步明确界定了报考条件。
三是进一步规范单独、招生,明确招生单位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等限定单独、生源范围,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条件。具体招考政策请考生认真阅读《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公告》,以及省级教育招生、机构和招生单位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如有疑问,可及时咨询相关招生单位和省级教育招生、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