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山东省、法制办获悉,为深化落实、“放管服”改革,推进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山东省、法制办组织有关部门对山东省相关地方、法规进行了全面清理,形成了《〈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十件地方、法规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见稿)》和《关于废止〈山东省盐业管理条例〉等五件地方、法规的建议案(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据介绍,草案征求意见稿提出修正的十件地方、法规,包括《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泰山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条例》《山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山东省供热条例》《山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山东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山东省信息化促进条例》《山东省村务公开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着眼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对上述地方、法规中有关不适应改革发展需要的条款作了增删或修改,对条文顺序和个别文字作了相应修改。
山东省拟废止的五件地方、法规,包括《山东省盐业管理条例》《山东省公路规费征收管理条例》《山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条例》《山东省土地登记条例》《山东省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权益保护条例》。(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