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做好食品抽检及信息发布工作的意见》关于“建立抽检数据统计制度”的要求,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区域内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抽检信息报告情况进行了汇总分析。2017年4月(3月21日-4月20日)陕西省共抽检各类食品样品1217批次,其中检验项目合格的样品1206批次,不合格样品11批次,样品合格率为99.10%。
在各类食品样品中:粮食加工品抽检20批次,全部合格;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抽检13批次,不合格1批次,样品合格率为92.31%;肉制品抽检103批次,不合格1批次,样品合格率为99.03%;乳制品抽检83批次,全部合格;饮料抽检40批次,不合格6批次,样品合格率为85.00%;酒类抽检1批次,全部合格;炒、食品及坚果制品抽检2批次,全部合格;淀粉及淀粉制品抽检2批次,全部合格;糕点抽检177批次,全部合格;婴幼儿配方食品抽检33批次,全部合格;餐饮食品抽检670批次,不合格3批次,样品合格率为99.55%;食用农产品抽检74批次,全部合格。
抽检发现的问题:11个批次不合格样品中,检出致病、微生物6批次,其他微生物3批次,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2批次,其他污染物2批次,重金属污染1批次,品质不达标1批次。
在抽检发现问题的11批次不合格样品中,一是检出致病、微生物样品6批次。为饮用水中检出铜绿假单胞菌。铜绿假单胞菌为条件致病菌,可能是由于生产加工场所环境卫生、人员卫生、设备设施污染、包装材料污染或包装不严密等原因,也可能是水体污染所致。二是检出其他微生物超标样品3批次。为饮用水中大肠菌群超标。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标之一,检出超标可能由于生产加工过程质控不达标造成污染,或者储存运输过程中二次污染所致。三是检出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样品2批次。为发酵面制品和油条中检出铝残留量超标。系生产者违规或者过量添加含铝食品添加剂(如明矾等)所致,明矾可用于部分食品作为膨化剂,、对其有严格的使用范围和使用量限制。四是检出其他污染样品2批次。包括饮用水中亚硝酸盐超标、食用油中苯并[ɑ]芘超标。亚硝酸盐广泛存在于环境之中,人体长期过量摄入存在致癌风险。苯并[ɑ]芘是一种多环芳香烃类化合物,具有致癌致畸风险。原料晾晒、烘干、炒籽时温度过高、接触污染物等原因都有可能产生苯并[ɑ]芘。五是检出重金属污染样品1批次。为酱牛肉中镉超标。镉为环境污染物,容易通过食物链在机体内蓄积,长期过量摄入会对人体产生一定肝肾、、。我国对食品中重金属含量有明确且严格的限量要求。六是检出品质不达标样品1批次。为菜籽油中过氧化值超标。过氧化值反映食品中油脂酸败的程度,油脂酸败产生的醛酮类化合物长期摄入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一定影响。
针对以上监督抽检中发现的问题,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经采取措施依法查处,督促生产经营者立即封存、下架和召回不合格产品,及时查找问题原因、化解风险。加强对生产经营企业的日常监管,加大跟踪抽检力度,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特此通告。
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 年4 月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