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食品涉及:酒都天府水果花生和蒜香花生;荣裕牌特脆鱼皮花生(烘炒类);百斯顿牌飞刀花生;蟠龙咸干花生;聚源春果味精品(瓜子);辣椒仔牌好食在酱香牛肉(油炸类大豆制品);唐桥印象豆腐乳(麻辣味);廖大嫂牌冰薄荷(硬质糖果);美思奇牌溜溜梅(情人梅)等。
其中,标称四川豪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2批次廖大嫂冰薄荷(硬质糖果),大肠菌群超标31倍;标称四川唐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唐桥印象豆腐乳(麻辣味),黄曲霉、素B1超标;成都双流、资阳雁江区、广安武胜县三地抽检的4批次馒头,检测出不得使用的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高达到1.8g/kg; 标称宜宾县吉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酒都天府”牌水果花生、标称四川德阳蟠龙食品厂生产的蟠龙牌咸干花生、标称广汉市荣裕食品厂生产的荣裕牌特脆鱼皮花生(烘炒类)等3批次食品,霉菌超标。
四川省食药监督局表示,对上述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市(州)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规定开展了核查处置,责令违法生产经营者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彻查问题原因并全面整改。涉及外省(市、自治区)的,省食药局已按照有关规定,将不合格产品情况第一时间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进行了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