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不合格样品13批次,分别为——
蔬菜不合格4批次,分别为标称山西美特好连锁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吕梁离石永宁西路店、标称深圳沃尔玛百、零售有限公司太原长风街分店购进的豆角检出氧乐果超标;标称太原市小店区小朱蔬菜店、标称太原市万柏林区志明蔬菜行二号摊位购进的芹菜检出、死蜱超标。
淡水鱼不合格1批次,标称太原市小店区陈世旗水产冻、零售店购进的罗非鱼检出3-氨基-2-恶唑酮。
海水蟹不合格4批次,分别为标称晋城市海鲜城大酒店有限公司文昌街水产批零部、标称太原市杏花岭区国林水产品店、标称太原市杏花岭区闽融水产品经销部购进的2批次面包蟹、梭子蟹、贵妃蟹检出镉超标。
淡水蟹不合格4批次,分别为标称太原市杏花岭区洪运海鲜商行、标称太原市杏花岭区星鑫蟹行、标称太原市杏花岭区闽融水产品经销部、标称太原市杏花岭区溢方水产品经销部购进的大闸蟹检出氨基脲。
针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省食药监局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成相关市局及时进行核查处置,采取封存、下架、召回问题产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督促企业查找原因,消除隐患。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可拔打12331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