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了解到,本次监督抽检的食品包括糕点和餐饮食品2类食品133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30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不合格项目为富马酸二甲酯、霉菌计数、酸价超标。
不合格样品具体信息为:随州银泰新世纪购物广场有限公司经销、标称武汉市江岸区南乐食品厂生产的黑芝麻苏月(热加工),检出不得使用的富马酸二甲酯;湖北顺泰商贸有限公司黄垅分公司经销、标称武汉凯怡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凯怡”伍仁苏月,酸价(以脂肪计)检出值为21mg/g,标准值为≤5mg/g;天门市万福隆佛子山购物广场经销、标称武汉市米琪尔食品厂生产的“米祺尔”果仁苏月,霉菌计数检出值为3.0×102cfu/g,标准值为≤100cfu/g。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涉及湖北省生产经营企业的,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武汉市、随州市和天门市等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督促生产经营者立即封存、下架和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