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涉案企业及其生产的不合格产品,市食药监局在出具不合格报告后,立即对企业下达停止销售、召回同批次不合格产品的通知,并立案开展、工作。随后,依法对相关食品生产销售企业进行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的行政处罚等。
食药监管部门提示消费者,如果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这些不合格食品时,拨打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热线电话12331进行投诉或举报。
●菏泽艺家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培根三明治面包”(今年4月19日生产),菌落总数不符合标准。涉事面包共生产204个。
●菏泽市天朗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 “肉松面包”(今年5月22日生产),经检验为不合格食品。涉事面包共生产3000个。
●巨野县君诚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 “蛋奶小麻花”(今年5月21日生产),经检验铝残留量超标,系不合格食品。涉事产品共计50箱。
●巨野县陈酿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商标标识“神帝”的“陈酿特曲酒”(今年3月19日生产),经检验酒精度不合标准要求,被判定为不合格产品。涉案产品共计200箱。
●郓城县长科副食部销售的“东溪村”牌陈年原浆白酒(今年1月18日生产),经检验总酯不符合标准要求,系不合格产品。涉案产品共计12瓶。
●东明县众协农作物种植专业合作社生产的“纯红薯粉条”(今年3月20日生产),经检验铝残留量不合标准要求,系不合格食品。涉案产品共计80斤。
●成武县文亭酒业酿造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内招酒”(去年10月2日生产),经检验为不合格产品。涉案产品共计1000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