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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通报4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不合格

时间:2016-09-27 09:42:15 315防伪 访问量:

    据广西食药监局消息,9月23日广西食药监发布2016年第57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公告显示,4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不合格。

    1批次食用威化纸超范围使用苯甲酸及其钠盐

    据了解,1批次标称为贺州市怡味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怡味斋”牌食用威化纸(生产日期2016-05-18,60g)检出苯甲酸及其钠盐。

    苯甲酸及其钠盐为具有防腐作用的食品添加剂,根据食品安、家标准和相关产品标准的规定,不允许超范围或超限量使用。

    超范围使用防腐剂的原因可能是企业为增加产品保质期,或者弥补产品生产过程卫生条件不佳。

    1批次红辣椒片水分超标

    通报显示,1批次标称为柳州市霞光红辣椒食品厂生产的红辣椒片(生产日期2016-05-09,245g)水分超标。

    水分可作为食品质量鉴定的重要指标,水分超标也可能会导致微生物的滋生,对人体健康产生风险。

    1批次米格皇夹心米果卷与1批次香脆酥违规使用甜蜜素

    通报显示,1批次标称为全州自强食品厂生产的米格皇夹心米果卷(生产日期2016-5-18)检出糖精钠与甜蜜素。

    另外,1批次标称为河池市金城江区金五饼厂生产的香脆酥(生产日期2016-6-2,180g(±5g),检出甜蜜素。

    糖精钠、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为具有增加产品甜味作用的食品添加剂,根据食品安、家标准和相关产品标准的规定,不允许超范围或超限量使用添加剂。

    以上2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存在超范围使用甜味剂的情况,原因可能是企业为了增加产品的甜味、降低生产成本而超范围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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