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7日记者从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网站获悉,在近期、食药局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山西忠民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5月5日生产的该批次忠民花生芝麻调和油被检不合格。
据了解,山西忠民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5月5日共生产忠民花生芝麻调和油12瓶,、值288元,随后全部销售给山西九德实业有限公司。运城市食药局执法人员依法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并对不合格批次产品进行召回。该公司立即对不合格产品组织召回,共召回9瓶,其余3瓶被抽检所用。
此批次的花生芝麻调和油被检出过氧化值和邻苯二甲酸二丁脂超标。经排查发现,造成产品不合格的原因一是库房内通风不好,储存温度过高;二是生产使用的塑料管软化。
运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原《、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规定,作出没收违法所得72元,并处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对于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