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通知,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包装材料、盛装容器使用管理,切实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各县市区局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将直接接触食品药品的包装材料、盛装容器纳入重点监管范围,督促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严把质量关,严禁使用不符合食品药品盛装要求的包装材料和盛装容器。对违反规定使用的,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重点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食品“三小”是否使用非食品容器或废旧塑料桶、油漆桶等非盛装食品容器盛装食品和食品原辅料;是否严格落实进、查验记录制度;药品包装材料生产企业是否按照质量体系组织生产;药品生产企业是否按照GMP的要求购进和使用药品包装材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