纺织服装类(含鞋类、箱包)商品共抽检62批次,不合格37批次,不合格率59.7%。主要问题是甲醛含量、pH值、耐久、标签位置要求、纤维成分等项目不合格。其中,标称武汉宇韩商贸有限公司生产的连衣裙,pH值和甲醛含量均不合格;标称汕头市善业服饰有限公司生产的天鹅绒运动套装,pH值不合格。
“网购服装时,不是所有的商品都会显示出吊牌和耐久、标签,因此、好购买能看到吊牌和使用说明的商品。”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如果实在看不到吊牌和使用说明,建议要仔细查看网页本身的说明文字,尤其是有功能、描述的产品,要跟网店客服确认产品是否具备网页所描述的功能。
家用电器类商品共抽检47批次,不合格16批次,不合格率34%。主要问题是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耐热及耐燃、非正常工作等项目不合格。工商部门提醒,网购家电时,应当特别注意收、后仔细查看产品是否有“CCC”(、强制、产品认证)以及企业名称、产品型号规格、额定电压、功率等标识内容。应挑选包装完好、标志清晰完整、带有使用说明书的产品。有些产品如电饭锅、电冰箱、电热水器、电磁炉等还应有能源效率标识。
电子产品类商品共抽检42批次,类别涉及手机充电器、无线路由器、充电宝三类商品,不合格2批次,不合格率4.8%。主要问题是抗电强度等项目不合格。其中,标称深圳市元创时代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USB桌面式数码充电器接触电流和保护导体电流、抗电强度、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结果不合格。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在网购电子产品时,若基于查验需要而打开商品包装,或者为确认商品的品质、功能而进行合理的调试,网络商品销售者不得拒绝执行7日无理由退、。对于消费者退回的商品完好的,网络商品销售者应当在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7日内向消费者返还已支付的商品价款。
根据抽检情况,武汉市、已责令被抽样的网店经营者立即停止销售不合格商品。对危及人体健康、人身安全的不合格商品,对销售者进行立案查处,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商品标称生产者所在地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