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批次食品检出不合格 涉及辣条锅巴等小零食
时间:2017-10-30 10:05:42 315防伪 访问量:
安徽新一期抽检结果公布,本次抽检方便食品、食用农产品等4类食品217批次样品,7批次食品检出不合格,包括人们爱吃的辣条(调味面制食品)、锅巴这类小零食以及饮用水。
名单显示,不合格的3批次羊肉串风味调味面制食品由宿州市埇桥区小五食品厂生产,均检出酸价指标不合格,其中1批次还检出菌落总数超标。另外,六安旺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锅巴(生产日期/批号:2017/7/30)也检出酸价超标。
酸价主要反映食品中的油脂酸败的程度。造成酸价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有:原料采购上把关不严,如原料水分过高,会加速油脂的酸败;生产工艺不达标,如植物油精炼不到位或未精炼;产品储藏条件不当,特别是在夏季,受气候环境影响因素更大,易导致食品中脂肪的氧化酸败。
菌落总数是指示、微生物,并非致病菌,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菌落总数超标可能由于原料、包材或生产加工过程受微生物污染,生产加工过程中手工操作较多,人员、设备和环境的清洗消、不到位,有灭菌工艺的产品灭菌不彻底等原因造成。
除这些方便食品外,还有3批次饮用水检出大肠菌群、铜绿假单胞菌其中一项或两项不合格,分别为:天长市沩宇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水统一纯净水(生产日期/批号:2017/8/2)、饮用纯净水(生产日期/批号:2017/8/2);安徽益加满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益加满饮用水(生产日期/批号:2017/7/16)。
《GB19298-2014包装饮用水》规定,包装饮用水中大肠菌群、铜绿假单胞菌在5次抽样中均不得检出才算产品合格。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依法进行、处理,查明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