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抽检中,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共抽检17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1批次,产品为“苍茫谣芥花油”,不合格项目为过氧化值。粮食加工品、调味品、糕点、乳制品、饮料、肉制品、炒、食品及坚果制品、豆制品、特殊膳食食品、餐饮食品等10大类,共计85批次食品全部合格。抽检产品信息等详细情况可登录大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网站查看。
针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涉及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核查处置,依法立案查处(具体立案查处情况可在市、县两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网站上查询),并监督相关生产经营单位主动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同批次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31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