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口公布上半年六大食药违法案例
关及群众生命安全严管重罚不留情
海口网8月1日消息(记者陈丽园)海口市食药监管局召开海口市放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介绍会暨2017年上半年媒体座谈会,公布2017年上半年六起典型案例。2017年上半年,该局落实“四个、严”要求,加大对食药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对食药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严厉打击制假售劣行为,保障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营造了良好的食品安全氛围,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持续稳中向好。
公布2017年上半年六起典型案例
7月26日,海口市食药监局公布2017年上半年查处的六起查处典型案例。案件包括海南金点食品有限公司无证生产及生产标签不符合规定、海南万年蕈野生灵芝研究所有限公司无证生产经营以“野生灵芝粉”为配料的普通食品野生灵芝茶、海口福满星酿酒有限公司未经许可生产蒸馏米酒、海口龙华佳美都丽化妆品店销售未经批准和检验的进口化妆品、海南如鹏贸易有限公司销售未经检验合格的进口化妆品、海南艾雅乐义齿制作有限公司生产未取得注册证的二氧化锆义齿等。
其中,海南金点食品有限公司因无证生产和标签不符合规定被处以805386.11元重罚,2016年1月6日,海口市食药监局接到消费者投诉举报海南金点食品有限公司无证生产后,该局对海南金点食品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经查,该公司在未获得生产许可证之前便开始生产开心果等炒、食品及坚果制品,同时使用不符合规定的标签对产品进行包装。海南金点食品有限公司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期间生产的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的总、值为56569.98元,违法所得为9428.70元。另外,海南金点食品有限公司建立的食品原料进、查验记录制度和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不全。该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对此,海口市食药监管局对该公司无证生产及生产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没款共计805386.11元的处罚;对海南金点食品有限公司建立食品原料进、查验记录制度及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不全的违法行为给予警告的处罚。
“这六起典型案例体现了市食药监局多渠道查找案件线索的主动作为意识和严管重罚、坚决打击制假售劣行为的决心。”市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落实“四个、严”要求,以查处大案要案为核心,在查办案件、投诉举报、监督抽样等方面多管齐下、多渠道发现案件线索,严厉打击制假售劣行为,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办件办结率、回复率均达100%
海口市食药监局发布2107年上半年稽查办案统计数据。据统计,2017年上半年,海口共对食药领域案件立案158宗,而2016年上半年共立案138宗,同比增长了14.5%。罚没款合计1264136.5元,而2016年上半年罚没款合计2105150.48元,同比下降了66.5%。
从案件类型上分析:2017年上半年,食品类立案107宗,2016年上半年立案106宗,在立案数基本持平的情况下,罚没款同比下降了121%。药品医疗器械类立案34宗,2016年上半年立案28宗,立案数同比增长21%,罚没款同比增长29%。保健食品化妆品类立案16宗,2016年上半年立案4宗,立案数同比增长300%,罚没款同比增长383%。
海口市食药监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在办案数量同比增长的情况下,罚没款数额却大幅下降,主要是由于该局积极发挥惩罚与教育并重的稽查办案思路。注重对违法当事人的教育与帮扶,更加注重源头治理,避免当事人再犯。
同时,市食药监局还积极受理各类投诉举报办件。另据数据显示,2017年上半年,该局投诉举报中心共受理各类投诉举报办件2280件,同比增长97%。2017年上半年投诉举报办件中,食品类投诉举报居多,共2039件,占比89.2%,药品类101件,占比4.4%,化妆品类35件,占比1.5%,保健食品类36件,占比1.6% ,医疗器械类16件,占比1%,咨询类53件,占比2.3%。上半年办件办结率达100%、回复率达100%。
市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市食药监局将继续认真处理每一宗投诉举报办件,欢迎市民通过12331、12345热线投诉举报,参与食品药品监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