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朔州市5家物业公司多收电费,被工商部门行政处罚,共罚款21.5万元。
2016年以来,根据、工商总局、山西省、安排部署,朔州市、组织精干执法力量,依法集中对朔州市公用企业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专项整治以来,根据群众举报,工商部门针对朔州市区内部分物业公司进行了、取证。、过程中,电力部门证实,供电企业对物业公司在居民用电电价基础上以每千瓦时折扣0.03元作为其损耗和管理费用。但是,朔州市区部分物业公司以种种理由拒绝执行相关规定,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分别以每度0.50元、0.53元、0.535元、0.55元、0.60元的价格加价收取电费,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牟取不正当利益。为此,朔州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5家物业公司的滥收费用行为作出了行政处罚,共罚款2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