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抽查依据GB 18401-2010《、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等标准的要求,对女式内衣产品的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耐水色牢度、耐酸汗渍色牢度、耐碱汗渍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纤维含量、拉伸弹、回复率等9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共发现2批次不合格产品,分别为:
上田商工(上海)服饰商贸有限公司生产的文胸(规格为B80 A80 A75 C75 C70 B70 C80 B75,生产日期和批号为2016-10/68-7206),纤维含量不合格。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刺绣无钢圈文胸(规格为85B,生产日期和批号为2016-03/JJ626031),纤维含量不合格。
、质检总局要求,对抽查中发现产品质量不符合、强制、标准的,各省(区、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依法责令企业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按照有关规定监督销毁或者作必要的技术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