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抽查依据GB 18401-2010《、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等标准的要求,对针织内衣产品的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耐水色牢度、耐酸汗渍色牢度、耐碱汗渍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保温率、纤维含量等9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此次抽查共发现8批次产品不合格,分别为:
中山市富康莱内衣服饰有限公司生产的富康莱牌男士三角裤(规格为XL 170/90,生产日期和批号为2016-12-10/F261、号),不合格项目为pH值;
深圳桃花季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桃花季牌内裤(规格为160/90,生产日期和批号为2016-11-10/351083款号),不合格项目为纤维含量;
深圳立美力服装有限公司生产的BuildingBeauty立美力牌保暖衣(保暖内衣)(规格为160/85,生产日期和批号为2016-11-12/66561款号),不合格项目为保温率;
佳适优品(厦门)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圆领家居长袖套装(规格为160/90(M),生产日期和批号为2016-03/901241103),不合格项目为纤维含量;
杭州优丝珈服饰有限公司生产的半身裙(规格为180/105,生产日期和批号为2016-05/1J1F44),不合格项目为纤维含量;
上海樱果商贸有限公司生产的热妒牌家居服(规格为上装:175/96A 下装:175/80A,生产日期和批号为2016-07/热5018),不合格项目为纤维含量;
上海祥翌服饰有限公司生产的艾薇莉特牌时尚内衣(规格为165/90,生产日期和批号为2016-09/9064),不合格项目为pH值;
莎丹商贸(上海)有限公司生产的迷黑蕾丝塑身胸衣(规格为D70,生产日期和批号2016-05/BDS410D70),不合格项目为纤维含量。
质检总局要求,对抽查中发现产品质量不符合、强制、标准的,各省(区、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依法责令企业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按照有关规定监督销毁或者作必要的技术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