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抽查企业数量占、吸油烟机生产企业总数的15%左右。抽查依据GB 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4706.28-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吸油烟机的特殊要求》、GB 19606-2004《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噪声限值》、GB/T 17713-2011《吸油烟机》、GB 29539-2013《吸油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等标准的要求,对吸油烟机产品的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发热,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耐潮湿,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非正常工作(不包括第19.11.4条试验),稳定、和机械危险,机械强度,结构(不包括第22.46条试验),内部布线,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接地措施,螺钉和连接,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吸油烟机噪声限值,空气、能(风量、风压),能效等级(全压效率、待机功率、关机功率、常态气味降低度)等23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此次抽查共发现5批次产品不合格,具体信息分别为:
江苏元升厨卫电器有限公司生产的吸油烟机(规格为CXW-230-SA33 238W,生产日期为2016-11-16),结构不合格;
宁波欧辰厨具有限公司生产的吸油烟机(规格为CXW-200-E66B 200W,生产日期为2016-08-25),全压效率不合格;
广东顺德村田电器有限公司生产的Citin村田牌吸油烟机(规格为CXW-240-900Sz 244W,生产日期为2016-09-28),吸油烟机噪声限值项目不合格;
中山市樱雪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吸油烟机(规格为CXW-218-H1516G-16 226W,生产日期为2016-12-30),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风量不合格;
佛山市厨喜电器卫浴有限公司生产的厨喜牌吸油烟机(规格为CXW-180N 230W,生产日期为2016-06-25),吸油烟机噪声限值不合格。
、质检总局要求,对抽查中发现产品质量不符合、强制、标准的,各省(区、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依法责令企业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按照有关规定监督销毁或者作必要的技术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