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标准已明确
修订后的《消法》新设“七日无理由退、”制度,保障消费者的网购“反悔权”,解决了消费者在特定、领域因信息不对称而导致的意思表示真实受影响的问题。2015年3月15日实施的上海《消保条例》进一步细化了“一人一物一确认”的原则,即“根据商品、质不宜退、的商品,经营者应当通过显著方式告知消费者,并设置提示程序,采取措施或技术手段供消费者确认。经消费者在购买结算前确认的,不适用无理由退、”。今年3月15日将正式施行的、工商总局《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网络商品销售者履行“七日无理由退、”的各项义务,增强了可操作、。
为了进一步了解电商企业对“七日无理由退、”制度和上海《消保条例》“一人一物一确认”原则的实际落实情况,促进网络消费品质的提升,上海市消保委近期围绕“网络诚信 消费无忧”的年主题,针对网络购物领域开展消费体察,结果显示,部分电商企业存在显著告知不显著,缺少结算前的确认提示;限制退、方式,提高无理由退、门槛;电商网站客户端中售后服务条款信息不明确等问题。
多数电商能履行承诺
据介绍,本次体察活动于2月8日至2月24日开展,共涉及32家电商网站的日用百、、母婴产品、家具家居、纺织服装等多个领领域的224件商品,包括电子电器、服装鞋帽、箱包、玩具、家纺、家居等类别。体察内容包括查阅网站总售后服务条款中涉及无理由退、的相关政策,考察相关网站商品信息页面和结算页面中,商家对“无理由退、”承诺的告知和确认情况。此外,还对相关电商网站销售的32件商品开展模拟购物,体验了商品的实际退、流程。
体察中发现,大多数电商网站能够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在售后服务条款中明确执行“七日无理由退、”政策,并对适用和不适用“无理由退、”的商品范围进行明确约定。有10家电商网站在实际购物的操作环节中,能够做到在商品信息和结算2个页面的显著位置,分别以文字、图标等形式进行“无理由退、”承诺的告知和提示。在模拟购物的实际体验中还发现,多数电商网站能够做到按照售后承诺,满足消费者的退、需求。
显著告知不显著
体察发现,部分电商企业仍未全面履行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主要体现为:
显著告知不显著,缺少结算前的确认提示。11家电商网站仅在商品信息和结算其中的1个页面做到了不适用“无理由退、”政策的情况告知。罗莱家纺、Levi’s、邦购网、C&A、施华洛世奇、ESPRIT、ZARA、阿迪达斯、欧尚、母婴之家等10家以销售服饰类商品为主的电商网站,虽然在其网站的售后服务总政策中写明“无理由退、”的相关条款,但在实际购物环节中,针对不宜退、的具体商品,既没有通过显著方式进行告知,也没有设置相关的提示和确认程序。体察中还发现,大多数电商网站在承诺确认环节的提示程序设置方面仍有欠缺,没有按照法条规定,在不适用退、商品的相关页面设置提示程序,采取措施或者技术手段供消费者进行确认。
限制退、方式,提高无理由退、门槛。根据即将实施的《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网络商品销售者可以与消费者约定退、方式,但不应当限制消费者的退、方式。体察中发现,部分电商企业在其售后服务条款中对消费者的退、方式进行了限制,体察中发现,家乐福和欧尚网上超市均要求消费者自行前往实体门店办理退、,在一定程度上侵害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给消费者退、设置了障碍。
电商网站客户端中售后服务条款信息不明确。时下越来越多的消费者选择通过手机APP进行购物,本次体察也对各家电商网站的APP客户端进行了相关、,发现在部分电商网站APP客户端页面中,无法找到有关售后服务和退、政策的相关条款,相比较网站页面,APP客户端在售后条款等信息的明示方面,存在严重不足。
此外,个别网站还存在不合理设定不适用无理由退、范围的问题。即将实施的《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暂行办法》对不适用退、的商品范围进行了确认,但体察中发现,仍有个别电商网站单方面扩大不适用“无理由退、”的商品范围,虽然网站在售后服务条款中明确部分商品支持“7日无理由退、”政策,但在实际操作中,几乎无法找到可以退、的商品。
消费提醒
充分了解退换、政策
上海市消保委提醒消费者在享受网购商品“七日无理由退、”权利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选择正规的、知名的大型电商平台进行购物,在购物前应查看网站的售后服务条款,在对网站的退换、政策充分了解后再进行购物,避免发生退、情况时,自己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在选购商品时,应注意查看选购的商品是否适用“无理由退、”政策,如网站对商品退、信息的标注不明确或存在异议,可事先与客服进行沟通确认,并注意保留相关对话证据,为事后维权提供保障。
在行使“无理由退、”权利时,应注意保存商品完好,根据网站明示的无理由退、期限,尽早提出申请,并按照与网站客服约定的退、方式退还商品。